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健康发展。
各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绿色食品管理机构: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五日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指导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健康发展。
2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Ⅰ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Ⅱ级)、较大质量安全事件(Ⅲ级)和一般质量安全事件(Ⅳ级)四个级别。同一事件的分级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2.1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1)事件涉及2个以上省份普遍范围;
2.2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
2.3较大质量安全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质量安全事件:
(1)事件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
2.4一般质量安全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质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
3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3.1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各处室负责人
4附则
4.1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联系电话:62133119;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日常管理机构联系电话:62191409。
4.2由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所认证有机食品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4.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